
TECH Esthetics Beauty Associa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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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CH Esthetics Beauty Associa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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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科技美容美學發展協會(以下簡稱「本協會」)為依法設立之社會團體。為健全內部管理制度、提升組織運作效能、維護教學秩序與學習品質,並保障學員合法權益,特依相關法令及章程訂定本培訓規則。
凡報名參加本協會所開設之各項教育訓練課程者,均視為已詳閱並同意遵守本規則之全部內容,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不知或拒絕適用
第一條、課程時數與休息制度
為有效提升學習專注力與維護教學品質,每堂課程時間不得超過50分鐘,課程間應安排10分鐘之中場休息。
第二條、門禁卡管理制度
學員進出本協會所屬大樓時,應依照大樓管理規定申請門禁卡,並於課程期間妥善保管。課程結束後,應依規定辦理歸還手續。若門禁卡遺失,學員須支付新臺幣 500 元整之賠償金,本協會得逕行扣收,無須另行通知。
第三條、文具及教材使用規定
一、本協會課程不提供紙筆等基本文具用品,學員應自行備妥所需文具。如有需求,得向本協會購買,筆每支酌收新臺幣 20 元整。
二、學員應於上課期間自備教材與講義。如有遺失或未攜帶,需由本協會提供者,其費用如下:
(一)書籍每本酌收新臺幣 600 元整。
(二)講義影印費:黑白每張新臺幣 5 元整,彩色每張新臺幣 8 元整。第四條、通訊設備使用規範
為維護課堂秩序與學習專注,課程期間嚴禁接聽電話。倘因特殊事由需接聽者,應將通訊設備設定為靜音或震動模式,並應於休息時間離席接聽,以免干擾他人。
第五條、教室行為規範
一、課程進行及休息時間內,學員不得於教室內睡眠或從事妨礙他人學習之行為。
二、嚴禁於上課期間及課程場域內施行任何形式之打架、抽菸、飲酒,或其他有礙公共安全與秩序之行為。
三、學員不得攜帶寵物、孩童,或其他非報名課程之陪同人員進入教學場域。
第六條、課程試聽限制
本協會所開設之一切課程,概不提供試聽、旁聽、錄影預覽或類似形式之課程預覽。報名學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參與試聽或閱覽課程內容,亦不得擅自錄製、分享或公開相關資料。
第七條、飲食與教室環境維護規定一、為維護課程品質及教室整潔,課程進行期間嚴禁於教室內飲食,亦不得攜入茶水、飲料、咖啡、餅乾等食品。
二、如需飲水或食用輕食(如餅乾等),應於課程中場休息時間,至本單位指定之飲食區域進行。
三、嚴禁攜帶熱食、含湯水或具濃烈氣味之餐點進入教室,以避免影響環境衛生與他人感受。
四、學員使用本單位儀器、教具或床位設備後,應立即完成清潔消毒,並將物品確實歸位,以維護教學場域之安全與整潔。如有怠忽整理、造成環境髒亂或影響他人使用權益者,本單位得依情節輕重予以警告、書面通知或採取其他必要處置。
五、倘因違規攜帶食品、飲品造成設備或環境污損,學員應負擔最低新臺幣伍佰元整(NT$500)之清潔費;若因此導致設備損壞,應負全額修復或更換之費用,本協會並保留依法追訴之權利。
第八條、個人財物管理責任
學員應妥善保管個人財物,避免遺失或損毀。本協會不提供財物保管服務,且對學員之財物遺失、失竊或損壞等情形,概不負任何賠償責任。
第九條、資產保護與儀器設備使用規範
未經授課講師或本協會授權人員之明確同意,學員不得擅自觸碰、拿取、搬移或操作本協會所有或管理之儀器、設備、產品、教具、文件及其他資產。如有使用需求,應事前告知並經許可,始得為之。
第十條、尊重財產與禁止盜竊
學員應尊重同儕及本協會之財物所有權。任何形式之竊盜、侵占或非法處分財物行為,本協會將依法追究刑事與民事責任,並視情節終止其課程資格。
第十一條、禁止未經授權錄音錄影與資訊揭露
為維護教學品質與全體學員之隱私權益,課程期間嚴禁錄音、錄影、拍攝及其他形式之紀錄行為。
如有拍照需求,須事前經授課講師明確同意。若因錄製或公開課程相關內容而侵害第三人之隱私、肖像權、著作權或其他法定權益,學員應自負全責;情節重大者,本協會得即時終止其修課資格,並保留民、刑事訴追權利。
第十二條、上課準時與缺課管理
一、學員應提前報到並準時進入教室,課程一律準時開始。
二、因個人因素致遲到、早退或缺席者,本協會不提供任何形式之補課、補時、補講或退費服務,亦不另行提供課程教材或錄影資料。
三、如因特殊情況需提前離席,應事前向授課講師或本協會人員報備,未經報備擅自離席者,視同曠課處理。
第十三條、儀器故障通報與損害賠償
學員於使用本協會儀器設備期間,如發現任何異常、故障或潛在安全疑慮,應即刻通報授課講師或行政人員。嚴禁學員自行拆解、調整、修理或以非正當方式使用儀器設備。如因操作不當或惡意破壞,致設備毀損或功能受損,該學員應負責賠償全部維修及更換費用,並同意本協會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。
第十四條、請假與行政程序
學員如需請假,應至本協會行政辦公室主動向授課講師或相關人員索取請假單,並應填妥相關資料,檢附佐證文件,經本協會審核通過後方為有效。
第十五條、行李寄放責任聲明
本協會不提供任何形式之行李寄存服務。學員攜帶行李者,應妥善安置於旅館或其他適當場所。
如因自行攜帶行李導致遺失、失竊或損壞,本協會概不負任何責任。
第十六條、保密義務與智慧財產權保護
學員應嚴格遵守營業秘密及智慧財產相關法律規定,尊重授課人員及本協會之著作權及技術成果。所有涉及之教材及資料,包括但不限於資訊、概念、設計、圖樣、創作、程式、流程、專業技術或其他形式之研發內容,均屬本協會所有。未經書面授權,學員不得以任何形式揭露、複製、轉載、發表或提供予第三人。違反者,本協會將依法追究民、刑事責任,並得即時終止其課程資格,且不予退費。
第十七條、健康揭露與課程安全防護
為確保課程安全與公共衛生,本協會部分課程將進行實作或模擬操作,可能涉及身體接觸。學員如患有傳染性疾病、皮膚感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響學習安全之情形,應主動通報授課講師或本協會人員。本協會將依狀況調整課程、安排補課或取消報名。若學員蓄意隱匿病情,致使其他學員或師資健康受損者,本協會有權取消其修課資格,且不予退費,並視情節保留追訴權。
第十八條、實作練習注意事項
為提升學員實務操作能力,部分課程將安排學員互相練習之環節。鑒於學員多為初學者,且實作過程可能導致皮膚短暫性敏感或不適,學員應自行評估身體狀況,謹慎決定是否參與實作練習。如學員同意參與且因此產生肌膚過敏或其他身體不適,本協會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敬請學員審慎斟酌參加。
第十九條、特殊身心狀況之協調機制
學員如有特殊身心狀況或需求,包括但不限於癲癇、心臟病、癌症、過動症、學習障礙、聽覺障礙等,應於報名或開課前主動向授課老師或行政人員說明,以利安排適當座位、環境與教學協助措施。本協會將嚴格保密其個人資訊,並不對外揭露,以維護學員隱私。
第二十條、暴力行為與法律責任
學員於課程期間嚴禁從事毆打、暴力或其他侵害他人身體、名譽、人格、財產或安全之行為。若有違反,除應負擔一切衍生之損害賠償責任(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、訴訟費、第三人損害賠償等),亦須承擔本協會因此所支出之一切相關費用,本協會不負任何連帶責任。
第二十一條、違規處分原則
學員如違反本章各項規定,經本協會或授課講師勸導仍未改善者,協會得依違規情節之輕重,採取下列處置措施之一:
一、口頭警告
二、書面警告
三、暫停上課資格
四、取消修課或結業資格,且不予退費若違規情節重大,或涉及違法行為者,本協會得逕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,依法究責。
第二十二條、規範調整與公告
本課堂紀律規範得視實際需求及法令變動,每年度檢討修訂,並以最新公告版本為準。學員應隨時注意本協會之公告,遵守最新生效之規範內容。